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签证政策的有关通知(2022年8月26日发布)
2022-08-26 14:00

即日起,中国驻萨尔瓦多使馆再次调整赴华签证政策,如有办理签证需求,请按本通知要求申办。

一、签证政策调整内容

(一)下列人员赴华无需办理签证

1.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2.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3.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4.持有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的外国公民。

5.持有效中国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

(二)从事外交、公务、乘务活动以及按规定可签发礼遇签证的外国人可继续办理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

(三)目前可受理签证范围及要求 

1.赴华长期工作或短期访问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

凭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申请M字、F字签证,不再要求提供国内政府部门出具的系统邀请函;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Z字签证。

上述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赴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需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S1/S2字签证。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只能申请S2字签证。非婚伴侣赴华,还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

2.因人道事由赴华人员:

赴华团聚或探亲的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根据疫情前规定凭有关资料(其中亲属关系证明应为原件)申请Q1/Q2字签证。

因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紧急人道事由申请赴华签证者,我馆可优先受理,但申请人须提交已故或危重病亲属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危重通知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符合高端人才条件人员须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材料申请R字签证。

4.在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及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原件)申请学习X1签证;在华留学人员的家属可以申请相关签证随居或探亲。

(四)下列情形继续暂停入境

1.持2020年3月26日前审发的有效签证;

2.日本、新加坡、文莱单方面免签入境;

3.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

4.海南入境免签;

5.上海邮轮免签;

6.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

7.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

(五)赴华旅游、就医人员继续停发签证

二、申办流程

自2022年8月22日起,所有申请人须在线填表并在线预约,我馆不再受理旧版纸质申请表。具体方法请浏览我馆《关于实施中国签证在线申请的通知》(链接:http://sv.china-embassy.gov.cn/lsfw/fhqz/202208/t20220806_10736295.htm)

※温馨提示:

1.现场递交签证材料后,受理时间一般需5个工作日。

2.为确保签证申请的真实有效性,需申请人本人递交材料。

3.未成年子女的签证办理可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办。除提供正常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护照、居留及孩子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携带取证单、银行缴费单,按约定时间到使馆办领处领取签证。如申请人本人因故无法亲临现场取证,可委托他人持取证单和银行缴费单代为领取。

5.申请赴华签证前原则上应全程接种获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幼童以及因疾病等原因无法接种的除外),在华期间应遵守相关防疫政策。

三、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签证对外接待时间:每周二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邮箱:oficinaconsularchn@gmail.com 

特此通知。

                            驻萨尔瓦多使馆

                            2022年8月26日